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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淘宝规则第五十条 出售假冒商品,根据不同情形,会有不同的处罚:
1、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2、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
3、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每件扣2分(3天内不超过12分);实际出售的,每次扣12分。具备特殊情形的,只删除不扣分。
4、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
1、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的商品。
2、出售盗版商品:盗版商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电子书、音像作品和软件。
3、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任一行为:
(1)发布信息层面: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如:未经他人许可,在店铺名中使用他人的商标。
如:卖家发布的商品虽是芬腾正品,但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商品信息中使用芬腾官网模特图片仍属不当使用。
(2)商品层面: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a、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是指卖家出售的商品被认定为商标侵权,但不属于假冒的情形。
如:淘宝网卖家有销售“臣氏”产品,被“屈臣氏”商标权利人投诉,并出示广州市工商局认定,“臣氏”构成商标侵权。
b、不当使用他人著作权,是指卖家出售的商品被认定为著作权侵权,但不属于盗版的情形;
如:淘宝网卖家有销售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百年孤独》一书,但权利人投诉《百年孤独》在中国并未授权任何一家出版社进行出版。
如:淘宝网卖家有销售美特斯邦威T恤衫,未经权利人郑渊洁授权使用舒克头像。
c、不当使用他人专利,是指卖家出售的商品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的。
(3)混淆信息层面: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如:卖家出售自营品牌的家用小电器,但在商品信息中描述“质量比某某品牌更好,价格比某某品牌更低”,属不正当竞争。
【进阶知识】
今天听同事们在讨论“淘宝人生”,我就留意听了一下,后来问他们原来是在说淘宝趁着今年双11活动期间,在淘宝推出了一个新的区域就是“淘宝人生”了。
下面就和大家简单说一下,淘宝人生顾名思义就是记录你从第一天注册淘宝到今天共使用淘宝多长时间,期间在淘宝上购物几次,总共消费了多少金额。
淘宝长期不发货怎么处理「淘宝不发货赔偿规则」
【本文标题和网址】淘宝出售劣质产品怎么处理「淘宝售假处罚标准」 http://www.cftyj.cn/taobao/2024041146053.html
内容更新时间(UpDate):
2024年04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