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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默认开启了淘友圈,这样我们每一次的购买记录(敏感商品除外)包括评价都会自动分享到淘友圈中,这样我们的淘宝好友就会看到我们的购买记录及评价。当然,这个淘友圈对于购物者和好友也是有好处的,比如购物者分享的商品一旦有好友跟买则可以获得支付宝现金补贴,而跟买者同样也可以获得支付宝现金补贴并在商品支付成功后直接到支付宝账号。
不过有些用户比较反感这个自动分享购买的商品,也看不上所获得的支付宝现金补贴,这个时候我们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关闭淘友圈,二是关闭自动分享功能。
如上图所示,打开手机淘宝 >> 点击右下角“我的淘宝”>> 点击顶端的“淘友圈”动态即可进入到淘友圈,这里可以看到自己的购物记录和淘宝好友购物记录 >> 点击右上角齿轮状图标按钮并点击“隐私设置”>> 在“动态设置”中关闭以下两个选项即可:
自动分享商品动态(仅百货类) 自动分享淘宝成就勋章动态如果已经关闭了淘友圈自动分享功能后又想打开的话,只需要重复上述操作,把那两个自动分享选项重新打开即可。
1、打开手机淘宝 >> 点击右下角“我的淘宝”>> 点击顶端的“淘友圈”动态即可进入到淘友圈,这里可以看到自己的购物记录和淘宝好友购物记录 >> 点击右上角齿轮状图标按钮并点击“隐私设置”>> 点击底部的【关闭淘友圈】按钮。
2、在“为什么要关闭淘友圈呢”中选择一个理由,如选择“不想分享自己的购物记录”,然后点击【仍要关圈】按钮即可关闭淘友圈。
如果此时不想关闭淘友圈,只是想要关闭自动分享功能,则点击【一键设置】按钮即可。
当然,如果你已经成功关闭了淘友圈,事后又想重新开启淘友圈并分享购物记录以便赚取零花钱,则只需要重复上述第一步进入到淘友圈隐私设置中点击开启淘友圈即可。
【进阶知识】
适用于在淘宝网发布商品的卖家。
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范,卖家违反本规范发布商品的,平台将视情形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处理。其他规则有特殊商品发布要求的,从特殊规定。
卖家应当按照淘宝网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部分涉嫌违规风险的商品须通过审核后方可展示。
卖家发布商品,应当严格遵守《淘宝平台规则总则》中“信息发布”的基本原则,并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卖家应当对商品作出完整、一致、真实的描述。
1.完整性:为保证买家更全面的了解商品,购买商品时拥有充分知情权,卖家应在发布商品时完整明示商品的主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本身(基本属性、规格、保质期、瑕疵等)、品牌、外包装、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等。
2.一致性:商品的描述信息在商品页面各版块中(如商品标题、主图、属性、详情描述等)应保证要素一致性。
3.真实性:卖家应根据所售商品的属性如实描述商品信息,并及时维护更新,保证商品信息真实、正确、有效;不得夸大、过度、虚假承诺商品效果及程度等。
(二)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三)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协议或规则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使用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元素,或利用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进行销售或宣传;
2.不得发布侵害平台及第三方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或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商品或信息;
3.不得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如发布社交、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
4.不得重复铺货,即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
5.不得通过编辑变更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6.不得发布其他违反《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淘宝平台交互风险信息管理规则》、《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等规则的商品或信息。
卖家应当根据所售商品,逐级选择正确的商品类目,不得将商品发布在与实际商品品类不一致的类目下。
卖家发布有准入要求的类目商品时,应遵守《淘宝网行业管理规范》中各行业规范的准入要求。
不同信用积分的卖家,在各一级类目下发布商品的数量有一定限制,具体详见《淘宝网商品发布数量限制规范》。如果商品发布数量超过限制数量的,淘宝网将下架超限商品。
部分类目限制互转,即某商品发布在该类目后,不能通过编辑的方式将商品从该类目转出,同样,原发布在其他类目的商品,也不能通过编辑的方式转入到该类目。具体类目详见《淘宝网商品类目互转限制规范》。
卖家应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上传商品的主图、详情图、SKU预览图。图片应突出商品主体,清晰美观,不失真。
商品标题可包含商品品牌、商品品名、基本属性(材质/功能/特征)和规格参数(型号/颜色/尺寸/规格/用途/货号)等,不应包含其他无关品牌及无关信息。
卖家应按照商品的品牌,准确选择品牌属性。卖家需申请品牌入驻、品牌名称变更、品牌类别变更时,应遵守《淘宝网商品品牌管理规范》。
卖家应按照商品实际情况选择商品类型为全新或二手、一口价/拍卖等类型。商品发布后限制商品类型二手/全新互转,即某商品发布时宝贝类型选择“二手”后,不能通过编辑宝贝的方式将该宝贝的宝贝类型修改为“全新”;同样,原宝贝类型为“全新”,也不能通过编辑的方式改为“二手”。
卖家描述商品详情,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卖家可在商品描述中对商品进行拓展介绍;
(二)商品描述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承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
(三)商品描述中表明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基本信息;
(四)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中要求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如食品、化妆品类的临保商品应明示质保期或过期时间等;
(五)商品描述中明示的责任条款,若违反法律和《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则这些条款无效,如:内容为单方面免除卖家责任、将相关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或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若不违反法律和《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则这些条款有效,如:卖家为了招揽生意,明示“假一赔万”的承诺,一旦违背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卖家兑现承诺。
SKU即Stock Keeping Unit(库存量单位),是指商品的销售属性集合,供买家在下单时点选,如“规格”、“颜色分类”、“尺码”等。卖家编辑SKU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部分SKU的属性值不可编辑,部分可以由卖家自定义编辑。卖家发布商品须遵守销售属性,合理地自定义编辑SKU。
(二)不得利用SKU价格引流,不得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具体详见《规避信息的认定和处罚实施细则》。
卖家发布商品价格,应遵守《淘宝价格发布规范》。
卖家可根据自身的服务能力合理设置发货时间, 并按照淘宝网的规定完成发货。具体发货要求详见《淘宝网发货管理规范》。
卖家应按照《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选择并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卖家在设置营销标签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平台相关规则,切实履行对外作出的活动承诺,不得使用以下营销标签用语:
1.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平台背书的营销宣传用语,如已品质验证、已检验是牛皮、淘宝官方验证等;
2.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品牌权利人背书的营销宣传用语,如已正品验证、正品保证、抽检正品等。
营销标签词位置具体参看下图红框部分:
预售包括全款预售、分阶段预售。卖家可根据需要发布预售商品,具体详见《淘宝日常预售工具操作指引》。
定制商品,是指卖家按照买家的要求(如买家提供、指定的图案、文字、款式、材质等)生产、制作并予以交付带有买家个性化特征的商品。
(一)定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LOGO/图案/文字印制:卖家按照买家指定的LOGO、图案、文字等在商品上进行印制、描绘等;
2.定制尺寸:卖家根据买家提供的尺寸,或卖家为买家上门量制的尺寸对商品进行生产、加工;
3.定制面料/材料/颜色:卖家按照买家提供或指定的面料、材料、颜色来生产、加工的商品;
4.按样加工:卖家根据买家提供或双方确认一致的样品进行后续生产、加工的商品;
5.按图加工:卖家根据买家提供或双方确认一致的图纸、照片、设计稿等进行后续生产、加工的商品;
6.个性设计:卖家为买家提供个性化的图形、形象、商品等创意或设计服务。
(二)商品发布/编辑时勾选“支持定制”选项的商品须符合定制商品定义及定制情形,“支持定制”选项针对部分类目开放,具体以商品发布页面为准。
(三)定制商品根据《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若不符合定制情形的商品勾选“支持定制”选项,仍须根据商品实际类型遵守《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
第二十一条【代购商品】卖家发布代购商品,应遵守《淘宝网代购商品发布规范》。
第二十二条【直邮商品】卖家发布直邮商品,应遵守《淘宝网直邮商品发布规范》。
第二十三条【特殊行业/特色市场商品】发布特殊行业/特色市场商品,应遵守《淘宝网行业管理规范》、《淘宝网特色市场管理规范》等特殊的商品发布要求。
如何看自己的淘气值和等级「淘宝淘气值查询步骤」
【本文标题和网址】淘宝淘友圈刚打开什么样「开启淘友圈的相关步骤」 http://www.cftyj.cn/taobao/2024053051039.html
内容更新时间(UpDate):
2024年05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