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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比较喜欢网上购物的人,特别是淘宝上面购物,虽然听别人说淘宝网上面假货比较多,但是说实话,我在淘宝网上面有几百次购物经历,却是却从来都没有买到过假货,至少我没有发现我买的东西中有假货。
我也是一个比较喜欢省钱的人,现在有一些返利APP会返还一部分淘宝的购物经额给买家,并且所有的交易操作都是淘宝网上面完成的。刚开始的时候我也不相信,于是我就报着试一试的心态,反正心理面打定了注意,如果要求付款的网站不是淘宝网,那么肯定就是骗子。
我刚开始尝试的第一个APP就是一淘网,然后又尝试了几个大家用得比较多的返利APP,如
1、都是把
他们之间最大的不同点就是,
由此可见
【进阶知识】
4月6日消息,淘宝网于近日发布了淘宝平台发票、卖家有责等争议处理相关规则调整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此次规则变更于4月11日正式生效。主要变更点有:
已明确,卖家未按法律规定或淘宝平台相关规则,处理买家发起维权或投诉的;
视卖家有责,计入淘宝平台相应服务体验指标。
并进一步细化卖家有责场景: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还调整了《发票问题的争议处理》相关细则。
《发票问题的争议处理》变更后,消费者在天猫平台、淘宝平台上购买商品的,有权向卖家要求获取相关购货凭证,如发票、服务单据等。
同时明确,保税进口商品按海关监管规章进行管理,无法开具发票的,消费者可向卖家索要其他相关购货凭证。
关于发票的问题这里多说几句。从今年开始,买家要求开发票已属于合理需求,卖家一定要积极配合。
要知道关于发票问题,阿里在去年11月11日就进行了公示通知,于2021年11月18日正式生效。
也就是说,如果买家要求卖家开具发票,卖家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来拒绝开票或者要求买家支付税点。
上周就有卖家向我们抱怨说,他被一个买家给投诉承诺未履行。主要原因是问卖家要了发票,卖家回复错误,说开不了发票,后续就直接被举报承诺未履行。
这还不算完,当时买家还加了卖家企鹅号,在离开阿里监控平台的地方,要求对方给钱,不然就不撤销投诉。
可见,在这个问题上,处理稍不慎重就会让自己掉进麻烦的漩涡。
不过这还不是最麻烦的。最麻烦的莫过于某些同行或者职业打假人利用这点刻意套路我们。
例如有人来旺旺问卖家:
我在你这里买了这个价值XX的产品,我需要开具发票。
如果卖家回复:你好,目前我们是个人店,无法开发票哦。
或者回复:你好,开发票的话需要您这里在支付额外的税点哦。
那卖家就会落入这类“买家”设计好的圈套,从而导致被投诉承诺未履行。
卖家的痛点就是如果被投诉成功,那么就会被投诉承诺未履行,从而导致扣分,一般情况是4分或者6分。
那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怎样处理?
这里分享一下应对经验,我们给出的建议是:
如果你真的开不了(例如你是个人店,并不是企业店)也可以找税务局代开,线上或者线下的税务机构多如牛毛,随你挑。
切记:不要正面回复,不要正面回复,不要正面回复。
另外淘宝网对于发票问题的最大的解决方案,还是退货退款,而不是扣分。
所以很多的卖家也不用担心会被扣分,如果被投诉的话,直接甩出下面的这个截图,用来申诉。
而不是被人给恶意的敲诈和勒索,从而导致额外的损失。
最后再说一点大家关心的话题。
淘宝个人店铺卖东西,客户索要发票,我们找第三方公司代开发票是否允许?
回答这个问题,比较容易,直接看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设想一下“第三方公司”并没有发生销售行为,怎么能代替其他人开具发票呢?
而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也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所以对我们卖家而言,正确做法应当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发票申领手续,自行开具发票。
即使属于临时发生业务,或者发票申领手续尚在办理之中,那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总而言之,千万不要以身试险,特别是这次平台又有相关规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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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1日 星期五